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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农保城居保合并实施

来源:大同晚报 发布时间:2014-07-25 17:36:47 字体:【     点击

 

从本月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今后参加本市新农保的人员,涉及户籍迁移或跨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将十分方便快捷,可在迁入地直接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则不必转移。另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已实施衔接。
  
  昨日,市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新政时指出,社保养老保险主要分职工保险体系和居民保险体系,而居民保险体系又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现在要将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统一起来,不再有城乡之分。据介绍,本市在前期制度设计和社保机构建设上有充分准备,对于并轨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业务没有任何影响和障碍。就有关参保的一些问题,该负责人作了解答。

 

1 参保范围和领取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在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待参保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2 养老保险基金的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政府补贴分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缴费补贴两部分。其中,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3 每人所领养老金数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目前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省政府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0元。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和国家的安排,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会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该账户为记录每个参保人员的终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例如:在不计银行利息的情况下,参保人选择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缴费,政府每年补贴30元,连续不间断缴费15年,到他60周岁时,个人账户累计存额为1950元,除以养老金计发系数139后,每月可领到个人账户养老金14元多,再加上每月的基础养老金55元+10元,参保人每月实得养老金79元。

 

4 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互转

 

  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的,在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分为两种情况: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在办理相关接续手续时,参保人员只需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提供相关参保缴费凭证,之后等待社保办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结情况通知即可。其中,对于确定重复缴费的时段及金额,将按规定清退给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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