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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征兵政策优待多

来源:大同晚报 发布时间:2014-07-11 23:03:30 字体:【     点击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开始了,就我市今年征兵工作的有关问题,记者昨日专访了大同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王一军。

 

 

兵役登记报名截至8月5日

 

  7月,我市征兵工作组织宣传发动和报名,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延续到8月5日;8月6日组织体检政审,下旬审批定兵;9月5日起运新兵,月底前结束。
  
  从今年开始,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和登记。报名后,打印提交《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需同时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高学历青年优先入伍

 

  今年征集的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

 

高校学生应征渠道便捷

 

  今年征兵尤其是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应征方式方便、灵活,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此外,适龄青年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应征者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1日,新兵军龄从9月1日起算。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多

 

  按照规定,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普通青年入伍的优待外,还能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考研升学优惠  具有高等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
  
  就业安置优惠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值得关注的是,从今年起,我市根据每年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考录工作计划,将拿出30%的岗位,定向招录户籍所在地为各县(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类本科以上(含二本)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义务兵优待金有所提高

 

  义务兵在部队可享受以下待遇:两年的义务兵服役期限,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500元,第二年每月为600元。另外,城镇户籍义务兵优待金,按照本县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发放,各县区发放标准不一,全市平均每人每年为3.4万元左右。值得关注的是,从今年入伍新兵起,农村籍义务兵优待金,全市实行统一发放标准,即每人每年2.3万元。进藏兵按照本县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1.5倍标准发放。其中在岗职工年度平均工资依据大同市上年度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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