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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医疗保险恶性肿瘤等14种门诊大额疾病病种准入标准。这意味着,对照准入标准,医保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将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
此前,山西省在原来的基础上,将门诊大额疾病病种增加或统一至14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活动性结核病、脑血管病后遗症致神经功能缺损、心肌梗死(塞)、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高血压III级高危及极高危、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CAA)、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血友病。省人社厅组织临床医学等相关专家对其准入条件进行了论证,制定了准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