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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兑现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22 07:43:42 字体:【     点击

        2012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八连调”,调整范围和方法已经明确。记者昨日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从6月起开始兑现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
  
  据悉,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规定: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一年的计为1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在此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对新中国成立后到1953年12月31日前期间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退休前按规定获得高级职称资格(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对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条件的,只按其中一种条件增加,不得重复享受。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还规定,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低于1875元的,补齐到1875元。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他们接到省上调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文件后,立即进行调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具备条件,从6月起,企业退休人员就可以拿到上调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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