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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至3月底,我市对各县(区)民政部门、低保经办机构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窗口进行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民政部门采取不同形式,在辖区范围内主动公开征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线索,建立并公布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音,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对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鼓励社会各界帮助寻找“应保未保”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查比对,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切实做到“应退尽退”。
此外,各级民政部门还将根据政策法规,认真检查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评议、公示、资金发放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是否落实,审核审批过程中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长期公示的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切实纠正违反规定和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做法,堵塞工作环节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