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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大同市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

来源:大同晚报 发布时间:2014-10-30 06:53:15 字体:【     点击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大同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的通知》要求,从11月1日起,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其中第一档为用气量不超过28立方米,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26元。
  
  为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源节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及价格听证会意见,省物价局决定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其中居民用气价格范围包含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含集中供热用气。
  
  居民用气分档气量及价格安排为: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生活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不足28立方米及以下,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26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超出28立方米以上至42立方米及以下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71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超出42立方米以上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3.39元/立方米。
  
  对户籍人口超过3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第一、二档气量相应增加8立方米用气量基数。
  
  居民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不足400立方米及以下,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26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超过40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71元/立方米。
  
  另据了解,对于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2.49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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