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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传销“女友”发布虚假恐怖信息被处罚

来源:大同晚报 发布时间:2014-07-18 02:26:04 字体:【     点击

被传销组织诱惑来大同,何某某逃脱后心有不甘,竟用传销组织为他安排的“女友”的信息注册微博,发布虚假恐怖信息。传销组织被查的同时,何某某也被治安处罚。
  
  6月27日9时31分,网民“大同传销”在腾讯微博称:“大同传销组织分子26日在大同火车站售票厅附近装置了微型引爆电子远程控制炸弹,警告大同公安工商不要轻举妄动!”该腾讯微博不仅有一自称“刘碧”的女子头像,还公布了手机号码。
  
  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及时发现了此信息,并立即调查。民警发现发帖者为何某某,男,汉族,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人。发帖地为江西省萍乡市。民警同时也找到了“刘碧”。
  
  经调查,何某某发帖动机为报复“女友刘碧”。事情原委是这样的:何某某4月被大同市一传销组织以做买卖、介绍女朋友等为诱饵,骗到御东区一小区租住房中,何某某被安排与“女友刘碧”同居,四五天后,何某某觉得自己受骗了,于是偷偷跑了。回到江西后,何某某打电话联系“女友”,并告知“女友”那是传销组织,希望“女友”到江西找他。“女友”却把他的电话拉入“黑名单”。联系不到“女友”,恼羞成怒的何某某便在网上以“女友”头像注册了腾讯微博“大同传销人”,并发布恐怖和辱骂大同市纵容传销、传销人员要实施爆炸等虚假信息,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发泄私愤。
  
  网警支队民警找到何某某“女友刘碧”,并核实了上述相关情况。网警支队联系相关网警部门及时删除了该涉恐信息,并将该传销组织相关线索和“刘碧”移交到御东公安分局处理。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将发帖人何某某相关情况通报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该支队对何某某依法进行了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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