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样本车
据山西新闻网7月5日消息 “从7月5日起,我省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产品车架号、电机号等信息将统一备案管理。一旦丢失,我们将在网上发出协查通报;此外,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有保障,为今后品牌电动车售后服务联保、道路故障救援、预约上门服务提供依据;同时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备案信息将提供给公安部门,为破获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件寻找失主,打击和遏制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及肇事逃逸的发生提供帮助。”7月4日下午,山西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晓南介绍,在江苏、福建、湖南等地率先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后,山西也要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
为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山西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根据2011年3月18日由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联合下发的《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及省委政策研究室建议,于2012年4月5日开始,向进入太原市的各电动自行车品牌代理商发出通知,要求所代理品牌的厂家提供完善的生产、检验、销售资质,协会对其组织评审,对资质齐全的生产企业和品牌对外公布,并配带协会备案牌照销售,便于消费者识别与选购。
经过3个月的评审,捷安特、立马等20个品牌成为我省首批资质齐全带牌销售的品牌,覆盖我省50%的电动自行车。从7月5日开始,我省开始试运行电动车带牌销售规定。
与别的省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同的是,我省电动自行车的车牌并不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非机动车号牌,而是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为完善自我管理行为的一种手段。
根据山西省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管理办法,购车个人可以在销售处购车时,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我省首批资质齐全带牌销售的品牌电动车,单位购车可凭企业代码办理牌照。已经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如想挂牌,如其所购电动车属于这20个品牌的范围,可凭购买凭证去办理牌照;如所购电动车品牌已经退出市场,可以凭购买凭证到山西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指定的地方办理牌照;如不属于这20个品牌,暂不能办理,需等其品牌通过资质评审后方可办理。
张晓南介绍,办理一个电动自行车牌照的费用为5元,牌照为反光牌照,在夜间可以清晰看到,便于安全行车;办理牌照后,购车人的电子信息将由销售商发回协会统一管理,并提供给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