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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霸王条款”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29 08:09:02 字体:【     点击

        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再出硬招,昨日,工商局成立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集“霸王条款”,市民在消费中遇到不平等、不公正的合同,可通过5个渠道向工商、消协投诉。
  
  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消费者俗称“霸王条款”。这类条款由于其存在的事先确定性、不可变更性,使得消费者在与经营者订立合同时,只能对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表示接受或不接受,而不能就条款内容“讨价还价”,消费者在合同关系中处于附从地位,客观上使合同自由和平等受到了限制。
  
  为进一步拓宽整治范围,28日,市工商局成立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同时向社会公开征集“霸王条款”。市民在消费中遇到不平等、不公正的合同,可通过5个渠道向工商、消协投诉:消费者申诉中心电话 12315;市工商局合同科电话 2831061;工商局市场科电话 2831040;工商局消保科电话 2831046;市消费者协会电话 2038315。
  
  对投诉的“霸王条款”,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媒体公开点评,对涉及到的违法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全面审查。另外,评审委员会还将按照《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十一条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审查,对不公平、不合理和违反强制规定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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