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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放假成了“被解聘”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7 14:42:55 字体:【     点击

所在单位:过几天就通知上班,一并支付拖欠工资

 

  单位以放假为名,让员工回家暂时休息,其实是被解聘,也不给发放工资。这是家住矿区的赵先生向本报反映的事。
  
  据赵先生讲,他是一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去年5月份,应聘到山西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并于5月22日至12月9日,在公司设在新荣区中新小梁沟煤矿项目部工作。去年12月9日,公司一位领导告诉赵先生,先给他放假,再陆续给其他工人放假,等公司通知上班。在放假一个多月后,他多次给公司在中新小梁沟煤矿项目负责人打电话询问为何不发工资?对方才说给他放长假了。
  
  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补偿,从去年12月9日放假起,他就被单位解雇了。对此,赵先生觉得公司的做法有违《劳动合同法》,他希望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而且在工作期间,公司并没有及时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几个月后为了应付检查,在不让工人看合同内容的情况,签订了只有公司保存的唯一一份合同。为此,他还投诉到新荣区劳动局,可是如今快两个月了也没有结果。
  
  就此,记者采访了赵先生所在项目部的现场陈姓总监。他说,合同签订的内容谁也可以看,不是赵先生反映的那样。公司各种制度很健全,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存在问题。公司也没有解聘赵先生,过几天他们就会通知对方上班,到时会将拖欠的工资一并补发。
  
  新荣区劳动局监察室的负责人表示,他还不了解赵先生反映的情况,核实后会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焦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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