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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户籍,在天津缴纳了一年养老保险,与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后,现在又在大同找到工作,我的养老保险该咋缴?”这是王女士最近遇到的烦心事。
据王女士讲,她是朔州市山阴县人。2010年7月,经朋友介绍在天津一家物流中心找了份工作,当事单位与她签订了劳务合同,还及时为她缴纳了养老保险。没有想到,2011年6月因家中有特殊情况,只好与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自然单位也就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了。到了2013年10月,王女士来到大同,并在大同一家单位再次找到工作。单位与她签订劳务合同后,为她缴纳养老保险时,却出现了问题。王女士在天津曾经缴纳过一年的养老保险,如接续中间断档怎么不理?重新立户缴纳养老保险不知可行否?
大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像王女士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作为社会福利性养老保险,一个人只能入一份,如果在天津入了,就在大同不能重新立户。但可以将天津的养老保险,转回其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机构,并转成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就可以补缴断档的养老保险。然后再转到大同,并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为企业养老保险,让所在单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即可。办理时,可到政务审批大厅有关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