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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 大同27名房主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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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12:1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传销人员在出租屋被查
今日凌晨4时,大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区新华街、北关、振华南街、南关、新建北路、西街6个街道和恒安新区,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除对传销人员给予拘留、遣返外,还对27名违反法律规定将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的房主给予行政拘留。
非法传销活动是一种以引诱、胁迫等手段,牟利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由此引发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殴打他人等案件时有发生。传销活动已成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对这次集中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大同市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共抽调200多名街道干部支持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印制了5万份《关于加强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通告》,张贴在大街小巷。街道干部还走进社区,号召广大市民不要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如有不知情已经租给传销人员的应立即遣散;如果遣散不了的,应请求公安部门协助遣散,并踊跃举报非法传销人员的活动线索。
此次集中行动,共调集公安、武警、消防、街道、工商、卫生等工作人员2300人次,清查出租房屋228间,清查传销人员1758人,遣返来自贵州、甘肃等地的传销人员1635人,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分子38人,行政拘留传销人员85人。此外,恒安、南郊、矿区等分局也组织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打击、遣送非法传销人员2200余人。
这次集中统一行动,只是大同市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组合拳”中的第一套,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相关职能部门将本着“源头打击、全程打击、纵深打击”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传销案件,及时发现和摧毁传销网络,严惩各类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同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严惩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主,努力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活动在该市发展蔓延之势,彻底铲除非法传销活动的土壤。
据《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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