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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就医如何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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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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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1 08:0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重病转院治疗,必须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这种情况,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确实因患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尚无法开展治疗并符合政策规定的疾病,必须经指定的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有关科系专家或主任医师签字,报医保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转外就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行垫付,在医疗终结后对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管理中心审核报销。

在外地期间突患疾病,保留好相关单据
  参保人员在出差、外出学习、探亲期间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及住院医疗费,均由个人先行垫付,对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参保人员不用办理转外就医手续,不过须提供能够体现出急诊急救的相关单据,比如入院写有急诊字样或120急救的单据。因此,提醒参保人员事后保留好一切相关单据。

送医急救忘带一卡通,3个工作日内提供
  市民遇到类似情况不必着急,可以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说明有关情况,之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卡通,向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按规定办理住院手续即可;如果是在太原等省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通过手工报销方式,个人先垫付,对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治疗终结后由本人或代理人持发票、出入院证明、病历、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审核,之后回工作单位领取报销的医疗费。

外地定居,可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就医
  这种情况,市民可向大同市医保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可由代理人提供附有申请人异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后,就可在异地选定的医院就医,费用先个人垫付,然后回大同医保中心审核报销。需提醒的是,异地居住就医申请每2年必重新申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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