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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是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新举措。按照《意见》要求,公安部制定完善配套制度,修改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驾考改革强力推进自主约考,惠及新驾驶人。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全面取消异地限制,流动人员跨市跨省办证更加方便。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
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共享汽车文明成果。2003年以来,先后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条件。驾考改革后,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调整定期体检制度,惠及老龄驾驶人。新规定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驾考改革还将推进自学直考,今年在天津等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工作。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更加规范严格,着力提升新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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