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界,人们常说“产品定位”这个词,说得多了久了,对这个词汇的理解和把握就出现了模糊和分歧。有人说,产品定位是指企业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来满足目标消费者或目标消费市场的需求。这样说对吗?
定位理论,由美国著名营销专家艾·里斯(Al Ries)与杰克·特劳特(Jack Trout)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里斯和特劳特认为,定位要从一个产品开始。那产品可能是一种商品、一项服务、一个机构甚至是一个人,也许就是你自己。 但是,定位不是你对产品要做的事。定位是你对预期客户要做的事。换句话说,你要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给产品定位,确保产品在预期客户头脑里占据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地位。
所以说,定位是从消费者心智角度阐述的一个概念,而不是从企业自身角度去诠释。但是,为什么在国内,很多人嘴里喊着“消费者是上帝”、“用户思维”,却依然我行我素地去理解产品定位这个词汇呢?
我想,这与两个方面的因素有关:一个是我们国家长期依赖的投资拉动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决定了机构和组织的市场需求力量和话语权更为强大,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并没有真正得到尊重,企业对待消费者的方式更多的是引导、利诱、甚至是半强制,自我为中心地去理解和实施产品定位就不足为奇;另外一个因素是,在中国,市场营销学中的技术一直被很多人理解为“奸商本性”和“欺诈之术”,没有得到人们从内心深处的敬畏,人为地、自以为是地曲解市场营销的知识、技术、方法已经习以为常,对“产品定位”的错误理解只是管中窥豹而已。
第一个方面的因素,要消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微观个人可以左右进展的;第二个方面的因素,扭转人们对市场营销的错误认识,我们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的。
郁闷的是,学生毕业答辩的时候,有的学生论文中直接就把“产品定位”这个词理解和运用错了。在学校这一环节,就出现这样的胎教错误,也真让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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